感叹有钱人真是好,他连辆三万块的代步车都买不起,人家连几百万的跑车都可以直接扔掉。
这辆车受损挺严重,贡春红的意思,是把外壳简单修整好,供在会所里当个招牌,没必要让它真的能用,因为零件的昂贵,修起来实在太烧钱,不值得。所以一开始他真的只是把被撞断的前盖换掉,把内里有些乱的构件收拾整齐。
然后他发现了一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车内的物品:一枚胸针。半个巴掌大,天蓝色,兰花型,花蕊处镶着枚人造珍珠。他甚至都不用翻过去,手指肚就已经摸索到了一片凹陷,那是他亲手刻上去的生日快乐四个字,歪歪扭扭,丑陋得紧。
他十一岁时,送给母亲的生日礼物,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。母亲很是欢喜,哪怕胸针十分廉价,仅仅花了他三十块钱,母亲却是不论穿什么衣服,一定端端正正把它别在胸前,哪怕衣物的颜色与胸针根本不配。这是她做为一个母亲的骄傲,贫穷苦难的生活中唯一一缕阳光。
母亲的遗体面目全非,没有人会让他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仔细看的,他根本没有注意,母亲胸前是否戴着胸针,那个男人不会在意,警察更不可能知道。
那么,这就是撞死母亲的车了?时隔多年,它就一直静静地躺在某个不见天日的车库里落灰,直到被丢弃,可是它的原主人是谁呢?
人微言轻的他自然不可能直接去问贡春红,只能尽量在不惹眼的情况下四处问问会所里的人,但年代久远,现在不过二十左右的人,哪里知道多年前的事,那个时候他们连考驾照的资格都没有,注意力自然不会放在车上。
鉴于他表现出去跑车无与伦比的兴趣,贡春红正好也需要一个内部人帮她去挣钱,这辆撞死了母亲的车居然成了他的坐驾,他不知道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才能去开着它,但他知道,打入这个圈子内部,才是他接近真相最快捷的方式。
他希望,能有一天,会这辆车,撞死害了他母亲命的人!
真相有时就是这样,你拼命得寻找,不一定能找到,你没做好心理准备的时候,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了你面前。
孔怜花和王爷驾到,对他来说,是高不可攀的,他们就像两个世界里的人,不应该有交集。哪怕他修理着他们的爱车,也应该济济无名,蝼蚁般存在。
他们当他空气,不知道他的名字,都些都属正常,所以那天,他忙活着保养孔怜花名贵的车时,突然听到孔怜花对他的两个跟班说,门口停着的那辆车好像王爷驾到很久之前玩的那辆,不过都七八年了,早就应该淘汰了。
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,他什么都顾不上,直直地冲出会所,望向停车场。孤零零的停车场里,只有他的车在。
原来如此!怪不得警察当年不肯帮他们查案,怪不得后来在找不到肇事车的前提下他们家还会得到补偿,怪不得!!!
有钱能使鬼推磨,王爷驾到的家里很有钱,摆平在看他们看来一个穷人的死,再简单不过。
怒极之后,剩下的就是平静。他从来不知道,原来他也可能心机深沉,喜怒不形于色。
为了复仇,他开始有意制造机会接近孔怜花,渐渐取得信任,哪怕孔怜花依然叫不出他的名字。
最终,他得到了那个不堪的真相:对于有钱人来说,法律根本就是狗屁。18岁才可以申领驾照没错,但谁规定不到18岁就不能开车?只要有钱,12岁,就可以开跑车上街!
出事的那天夜。
王爷驾到开着车,孔怜花开着另外一辆,男孩子对车的喜爱是天生的,名贵而有趣。夜晚的街,没有了白天的车水马龙,成为他们的天堂。一前一后追逐着的跑车,驾驶员还没有车高又如何,严重超速又如何,笨重的钢铁之躯臣服于他们之手。
一切都是母亲的错,她不应该大半夜的出现在马路中间,不该在听到跑车的轰鸣后没及时避让,不该吓到一个12岁的孩子。
血泊中还不断抽搐的人形真的吓到他们了,用孔怜花的话说,王爷驾到之所以后来都不爱玩车了,都是因为当初撞死了人。是啊,一条人命,有钱人惋惜的却是自己的玩伴改变了兴趣爱好。
他想杀了王爷驾到替母亲报仇,当然,孔怜花做为另一个在场的知情人,也该死,如果他们当初报了警,哪怕仅仅是打电话叫个救护车,也许母亲还可以抢救一下,不至于就那么躺在冰冷的地上,很久之后才被人发现,甚至遭到了二次碾压,死无全尸!
无法原谅!
他是抱着玉石俱焚的想法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