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卫国不可能不知道。
她瞪着他,想要个合理解释。
“你别添乱。”周卫国想抢回同意书,法律意义上来说,本人同意,就具有法律效力了,不一定非得家属也同意。只不过是红十字会按照公序良存的原则,出于人道主义,多问一句,取得谅解与同意最好。
郑亦樾实在在起一个坏榜样的作用。她身为协调员,很清楚在我国,说服家属捐献是多困难的事,很多病人,换了器官就能有好的生活质量,偏偏熬到死,都等到做移植的那天。
为什么?还不是因为可以利用的器官太少。
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,而且还是他们红十字内部的工作人员,还签过同意书,如果这都不能成行,阻力还是来自于另一名工作人员,以后他们还要不要开展工作了?
凭什么别人能捐,轮到你自己的亲朋了,便死活不让捐了。
合着大道理都是说给别人听的,捐献别人上,受益自己来?
这是损害红十字会形象的事,周卫国由不得郑亦樾胡来。
“我怎么添乱了?”
“郑亦樾,你是红十字会的员工,你是一名器官捐献协调者,可是现在你在干什么?我在做着你的工作,你在充当一名积极唱反调的家属!“
“难道因为他是你的爱人,就特殊了?以前你协调过的那些了不起的捐献者,谁不是别人的丈夫妻子,父母子女?他们难道都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不成?”
“想想你的责任与义务!然后再来跟我说话!“周卫国说到最后,已经疾言厉色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