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眼看书

繁体版 简体版
快眼看书 > 犯罪心理:情理法 > 第 222 章

第 222 章

适应能力?

至于其他尸体,周围可就没什么新奇少见的植物了,除了七具尸体都在一排这一特点外,没有其他共同点。

她继续盯着第一具尸骨,拽过来鉴证科的报告接着看。死者身上所着衣物是腈纶与棉布合成制品,相当廉价,且很单薄,推测死者死亡时间应为夏季。另在尸体胸腔部位发现多株虽然腐烂变质,但仍能看出大体形态的木棉树叶。

鉴证人员在报告旁边附上了现场图,清晰可见的几片枯叶,位于死者脊柱附近,还有几片叶子干脆挂在了肋骨上。

这具尸体绝非出土一天两天了。木棉落叶主要集中在秋季,枯叶能挂到尸骨身上,只能说明早在至少一个月前,她身上就已经没有泥土覆盖了。再结合尸检报告上,死者尸骨曾经有过被外力破坏的痕迹,又被仔细拼回来。

之前警方一直认为那是凶手试图分尸时的尝试,但是时间上对不上,哪个凶手会时隔多年,把自己当年杀过的第一个人的尸骨再弄碎达到分尸的效果?尸骨又无血无rou,难道他是喜欢听骨骼碎裂的声音不成?就算他变态到喜欢听骨头碎的声音,那之后又小心拼回去是什么鬼?怕死人骨头位置放的不对晚上鬼魂来骚扰他?

当然,最后一句话纯属臆想,无论如何,凶手动尸骨的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。但真正原因是什么,文沫还一时想不出来。

想不出来就先看看别的线索,说不定会有帮助。文沫转而将目光投向第三具女尸。这具女尸是张大妮,姜淑凤的小女儿,死时年仅20岁,可惜了。其实穷养男孩,富养女孩这句话还是有一定的科学道理的。至少一个女孩子从小生活富足,见得多了,就不会容易被诱惑,为了蝇头小利自甘堕落。女孩子,尤其是穷人家的女孩子,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攥取钱财,张大妮不会是第一个,更不会是最后一个。很无奈,但这却是事实,姜淑凤尽了最大努力养育她,让她吃饱穿暖,但是她得到的虽然是姜淑凤拼尽全力的给予,和其他人比还是差着一大截子。如果姜淑凤及时了解女儿的心思,进行干预,让她明白,一时的苦难不算什么,厚积薄发,她只要好好完善自己,总会有一飞冲天的机会,这个社会如此多元,是容得下任何一个努力奋斗的人的。但是姜淑凤错过了机会,只让张大妮在物质渴望的泥潭里越陷越深,终于还是走向了一条死路。

年轻生命的凋零,总是令人心伤的,不过还是个孩子,她的未来还有回头是岸的机会,却被凶手生生扼杀了所有可能。任本应享受青春的年纪早早地化为一堆白骨。她的职业既已确定,那么凶手是不是也是个爱找小姐的渣男?

再结合最开始警方发现的,凶手可能有天生的或者后天的生理缺陷,他是不是对女人既渴望又憎恨呢?他年纪应该不大,对爱情与性都抱着美好的幻想,他可能曾经有一个相爱的女友,在发现他并不能真的是一个男人,给她一个后代之后,抛弃了他,并且在抛弃时狠狠地羞辱伤害了他,所以他转爱为恨,连带着认为所有女人都或明或暗地嘲笑他。或许她们在他周围无意间的微笑,因为看了一个笑话而大笑出声,因为跟朋友聊天而愉快地笑,对他来说,都意味着她们知道了他深深想埋藏在心底的秘密,而他,恨不得她们立刻带着她们脸上恶心的笑容一起去死,所以他开始频繁作案,周而复始,难以停止。

如果以上假设成立,那么问题又来了:为什么在埋尸地点如此隐蔽时,把一具尸体大大咧咧地放着不埋,专等着让人发现,再重新去寻找其它安全的弃尸方法呢?

弃尸方式

凶手杀人后移尸,目的无非一种:毁尸灭迹,以期最大限度保护自己。这是人下意识的本能反应,毕竟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的道理明晃晃摆在那,谁在杀人之后第一个念头都是怎么样才能让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。别的痕迹都好抹去,指纹最简单,拿条抹布擦干净就好了;脚印也好处理,墩布一拖,光亮如新,再觉得心里没底,直接把作案时穿过的鞋扔掉;血迹也不算难,所有能破坏细胞结构的化学试剂都可以选择;唯独这么一大具尸体,很不好毁干净。

人的尸体不是生活垃圾,随手扔进垃圾桶就行的,平时路上见个猫狗的尸体都还要心生怜悯两分钟,暗念几句阿弥陀佛,可想而知如果突然出现具人的尸体该有多惊悚。所以毁尸灭迹实乃人之常情。

这位凶手脑子绝对够使,仅看他前后两次想出的弃尸方式就知道了。涉水县在x市众县区内山地最多,地形最复杂,这些山外形上来说好看倒是挺好看的,但是貌似除了好看也真没有别的大用处,种庄嫁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