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有如此长的燃烧时间,两名死者为什么会在车里坐着一动都不动?要知道,烧烫伤造成的疼痛可是医学分级里疼痛等级最高的一种,只要想想连做饭的时候被油星溅到都会让人忍不住疼得缩回手,更何况是全身被火烧呢?
真正被烧死的人,身体都会本能地蜷曲,一方面是肌rou受热后会痉挛引起的,另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剧痛难忍。可是两名驾驶员都端端正正地坐在驾驶室里,一点挣扎的痕迹也没有,身体与车座融为一体,几根小指骨还连在方向盘上。
如果是在飙车时出了车祸,两车相撞,造成驾驶员当场死亡,然后车辆损伤严重,爆炸起火,为什么不论是现场勘查结果,还是车辆检验时,都没能发现支持两车是相撞起火的依据呢?这两辆车,几乎是并排停放,起火位置相距有三个车位,并且是呈喇叭状车头向外分散的,地上长长的新鲜刹车印没有交集,足以证明两名驾驶员没有犯弯道失控相撞的低级错误。
检查来检查去,似乎只有车架底座一条不明原因造成的断裂显得很可疑了。
这条断口很整齐,火焰的热度都没能让其发生太多形变,而且断口虽窄,却极深极长,几乎将整辆车从车头到车尾横得劈成两半,最让警方费解的是,两辆车,在相同的位置,有一模一样的断口。
火焰烧灼与爆炸过程中会发生什么,虽然有迹可循,却从不可能人为控制,两样一模一样的东西,经过高温高压无规则冲力作用,会变成什么样子,不到结果出来那一刻,谁都不知道。所以两辆事故车上的断口,绝对不可能是爆炸或者烧灼引起的。
于是出事后的第二天上午,事故交警再次来到研山出事的地点。满地散落着早被烧得看不出本色的物品,有些已经严重碳化,道路两旁的草地上两块黑乎乎的焦痕仍在,诉说着这里曾经消失的两条鲜活生命,因为出了事故,现场还没有清撤,山脚下拉上了警戒线暂时禁止车辆通行,保存得还算完好。
白天的视觉条件比半夜要好上许多,经验丰富的交警们